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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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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设立
  • 分公司变更
  • 分公司注销

基本条件及所需部分材料:

  • 1、母公司营业执照;
  • 2、母公司税务登记证;
  • 3、母公司《公司章程》; 
  • 4、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 5、分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身份证明证件;
  • 6、注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

 

服务内容:

  •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2、工商登记
  • 3、企业印章刻印
  • 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 5、税务登记
 

基本服务内容包括:

  • 1、起草分公司变更需要的全套材料
  • 2、申请工商登记变更
  • 3、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 4、 申请税务登记变更

 

必要说明:

  • 1、 分公司名称变更,需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分公司若有印章,还需刻印新章
  • 2、 一般分公司的变更需要在母公司的变更后才能执行,比如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且分公司变更时,需提交母公司已变更好的相关证件。

公司注销登记的必要性: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服务内容

  • 税务登记注销
  • 工商登记注销
  • 组织机构代码注销